第二十五条。㈠ 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,包括食物、衣着、住房、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;在遭到失业、疾病、残废、守寡、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,有权享受保障。㈡ 母亲和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。(世界人权宣言。国际人权基金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