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条。㈠ 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,享受艺术,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。㈡ 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、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,有享受保护的权利。(世界人权宣言。国际人权基金会)